中新網巴彥淖爾4月24日電 (尚虹波)“農村信用社員工在偷用我的身份證複印件貸款5萬,導致我的個人徵信記錄不良不能辦房貸,我向信用社反映情況,4個月後才給處理,他們這種做法對不對?”巴彥淖爾市李明峻對記者說。
  2013年11月,李明峻準備在巴彥淖爾市買房,不料在辦理房貸的過程中受阻,原因是他有不良徵信記錄。可讓李明峻想不通的是,他從未辦理過貸款,這個不良徵信記錄又是從哪裡來的?
  在中國人民銀行李明峻查詢到,2010年12月20日有人用他的身份證複印件在巴彥淖爾市八一鄉農村信用社貸款5萬元,這筆貸款於2011年11月20日到期,卻一直沒有還款。經過多方查證,李明峻得知,這個人就是八一鄉農村信用社主任馬建平。
  此後李明峻向八一鄉農村信用社、巴彥淖爾市河套商業銀行(八一鄉農村信用社的上級部門、原巴彥淖爾市農村信用社)以及當地銀監局反映情況,要求儘快恢復個人徵信記錄。但直至2014年3月11日,李明峻個人徵信記錄才恢復,而此時他已經錯過了買房的機會。
  “這件事讓我特彆氣憤,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難道如此混亂?一個信用社主任就可以隨便用別人的名義貸款?而發生這樣的事情,農村信用社上下推諉,工作拖沓,不能及時糾正錯誤,這讓老百姓以後怎麼相信他們?”說起這件事,李明峻氣憤不已。
  4月18日,記者針對李明峻所反映的問題聯繫到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教育培訓部部長王生政,王生政稱此事不歸他負責,他會代為聯繫相關部門。
  21日上午,王生政讓記者聯繫該社辦公室主任李武(音),李武說下午會給答覆,但此後再無消息。
  22日,記者再次聯繫李武,李武說需要向當地農村信用社核實情況,由當地信用社作出解答,最晚23日回覆。但是截止到記者發稿時,對方仍沒有消息。
  記者隨後聯繫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該局辦公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銀監局只接待個人投訴,不能接受採訪,群眾如果遇到此類事情,應該向屬地銀監局或是銀行(信用社)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事情一經核實,很快便會處理,但這一期限並無明確限制。而如果冒名貸款事件對群眾個人造成損失、需要賠償,群眾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完)  (原標題:莫名背負不良徵信記錄 男子投訴農村信用社管理混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n15fnkc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