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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晨報永川讀本記者 歐陽玉姝 報道
  贈品沒發票?拍照取證
  白送東西?也要擔責
  贈品不退?找工商消協
  大多數市民覺得贈品和獎品是“白送”的,不用那麼挑剔。而且贈品往往沒有消費憑據,如果商家不認怎麼辦?市工商局法規處江傳華處長說,消費者可以用手機拍攝促銷活動和贈品內容,留個證據。
  即使贈品確實有問題,商家往往也會以“不是我生產”、“白送的”等理由推脫。新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同時,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業經營者提供的贈品、獎品,也應當符合其質量要求。
  為了逃避責任,一些不法商家寫出“贈品概不退貨”、“贈品拒不三包”等。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源彪說,消費者首先應該找送出贈品的經營商家協商,如果不能協調,就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熱線投訴。
  製圖 胡楊
  在展會買到假貨怎麼辦?
  條例十五條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審查入場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經營資質、資格等證明問題,明確入場經營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經營者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市場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集中市場開辦者、櫃臺出租者和展會舉辦者將負連帶責任,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條例第十八條首次明確銷售者在“召回”過程中,也負有責任。銷售經營者應當停止銷售、經營該缺陷產品,並配合生產者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如果拒不改正的,將處以銷售經營者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原標題:贈品獎品不合格 商家同樣要擔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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